伤花怒放
今天刷空间,发现以前读的查令十字街也忘干净了。还是边读边记吧,感觉效果会更好一些。
将将读了1/5,确实远非一本摇滚科普书。郝舫的字里行间充斥着的是对文化,历史和意识形态的思考,很有哲学的意味。
无往不在枷锁中
何谓自由?这两段写的有些晦涩。 不必纠结“积极自由”,“消极自由”之间的差异。
自由意志往往受到欲望、冲动、本能的诱惑,值得考虑的是这些东西的满足是否就能称为获得了自由?如果说自由是“自我”的实现,那么哪些才算是自我?
暂且抛开上面的问题,我认可“理性自由”的说法。若是积极自由缺少理性的约束,有点像是所谓“心魔”,容易使人沦落在可以被简单、快速满足的事物。并不是说这样不好——假如在物质资源足够丰富,人类被彻底解放的时候,或许就可以让大多数人过“醉生梦死”的娱乐生活——但是正如我在《自私的基因》和其他地方学到的,人的“进步”就是反本能反天性的过程,追求进步当然就不能甘于“堕落”。因此理性和自制非常重要。但是,我不能认可以“教育、训导和强制手段”来合理保障人的“自由”。毕竟这些也是不能被保证理智客观的。家长的教育带着自己的经验主义和成见,更高层的教育和体制,意识形态相关。没有一个“GOD”能说出四海皆准的对或错,因此自由的管辖权不应当被随意扩张。
与之相对的,消极自由里的这个论调更接近真实。自由应当是一种“选择权”,它给予人多样性。但是自由不能意味着公平,横向看当下,其实每个阶段都有特别多的选择权。问题是用现有的评价体系,有些选择明显是“不好”或者不被广泛认可的,那么它好像就不再成为自由范围里的一种选择;或者说,只有足够优秀的人,才能有选择权,那么这终究只是少数人的自由。
我追求的自由好像很简单,可是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实现呢。
很久以前也认真读完了《自由在高处》,似乎还记下了很多东西,怎么全忘了呢?
革命
革命革的是什么?或者说是谁?
You say you want a revolution
Well you know
We all want to change the world
You tell me that it’s evolution
Well you know
We all want to change the world
But when you talk about destruction
Don’t you know that you can count me out
Don’t you know it’s gonna be alright
作为中国人,似乎不太能对那种“追求自由”的举动感同身受。
从书里看,他们要的似乎只是表达的自由,关于服装,行为,关于性。
音乐的确是非常具有煽动性和感染力的,所以这些宣扬暴力色情的东西被禁播被阻断,从社会维稳和统治阶级保护权威的角度下特别好理解。这些东西真的是诉求吗?或者说大家喜欢的只是和权威为敌?只是那种暴力和反抗的感觉?
结合上面看吧,这应该是被动自由?但是触犯了公共秩序和道德观,所以也是主动自由?开演唱会引起的也不过是喧哗和躁动,却总是被强行打断甚至拘留。露骨的专辑封面和歌词不被认可,甚至成人频道都要避免这些“不道德”的内容?
人们老是在谈论我们演出时的骚乱,其中的确有暴力的一面,但从某种意义上说,孩子们也是依照着他们被人预期的样子而行事的。
由此可见的是,大家都很清楚音乐的力量有多大。当然了,统治者们担忧的是,假如放任自由,或许更严重的后果就会发生。
优秀的音乐人们都是清醒的,他们知道“艺术只有作为艺术,只有以其破除日常语言或作为‘世界的诗文’这种它自身的语言和图像,才能表达其激进的潜能。”音乐需要的或许不是革命,而是超越。但是为什么大家要做那些 dirty music ? 充满了性暗示和暴力的音乐和专辑,其创作目的真的是出于“艺术”吗?
这里讲到的是另一种革命,关于音乐形式,关于艺术的革命。或许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去除“高雅”的外衣,让“粗俗”成为音乐的一部分。 至少是摇滚的一部分 当然,他们成功了,但是随之引起的也是社会和政府的抵制打压,这样两种革命就交织结合在一起了。
事实上,这些关于毒品,犯罪,性的音乐到底有没有恶化青少年带来的问题?也有研究表明大多数人只是单纯的喜欢旋律。作为非母语者,我似乎确实无法直接感受到内里的“暗示”,更多的是节奏,韵律带动了情绪。 (事实上,我不太能欣赏过于嘈杂的摇滚乐,也感受不到那些专辑封面和歌词蕴含的艺术精神,只觉得有点涩)
不同于古典艺术形式和哲学,摇滚不强调“升华”,不要求“道德感”,而是更注重“快感原则”。艺术不需要崇高?真善美应该被“大一统”吗?抽离艺术和道德的关系恰恰是摇滚艺术的原因之一,创造力和个性得以张扬,这中间也会夹杂着“本能”、“欲望”这些不那么好的东西。不管怎样,这是前辈们的牺牲换来的结果。但是什么是艺术?我不知道。艺术的道德与否和艺术创作者的道德也不应当建立关系。
摘用书中一段文字作为这篇的结尾吧。还有些东西想说却说不出来,希望能再咀嚼一二。
摇滚革命绝不仅限于一种政治姿态,它的产生和发展更是对现存价值观念的挑战,一般而言,这种挑战如果触及到人类禁忌,其所引发的反对就更加强烈。我们无心在此探讨包括摇滚在内的青年文化在“性”及其他观念上的“革命”(就其对人类生活产生影响的深度而言,的确可以称之为革命);必须指出,纵然摇滚的某些表演或封套设计是为了冲决道德藩篱而故意予以夸张的姿态,而且它与所谓“性解放”的其他表现相比也只是小巫见大巫,但无论是贾格尔、“性手枪”的粗鲁蛮野,刘易斯、“何许人”的故作残忍,还是吉米·莫里森和格雷丝·斯里克的确可称下流的动作,都带有明显的哗众取宠的性质,并不值得摇滚自豪,也绝不是摇滚后来人加以努力的方向。恰恰相反,这类表演往往不仅给人以摇滚丑陋的口实,而且极容易使摇滚的艺术努力偏离方向。这类表演并不值得推崇(正如它并不值得过多予以抨击),因为真正使摇滚在观念上具有革命性的并不是这类具体意象,而是一种原则,即让艺术探索超越道德的努力。
摇滚之有别于古典艺术,同样也有别于它之前的大众音乐者,除了其社会政治内容外,恰恰是它在道德上的反叛姿态,而这种反叛姿态与其说源于一般的反叛心理,不如说是源于摇滚乐手们的艺术革命意识,在道德上的惊世骇俗无非是这种艺术革命的极致表现。